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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园协会成立于2002年1月25日,是由全市各类公园、风景区、城市道路绿化与公园建设管理有关系的单位及园林绿化工作者组成的群众性行业组织,属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
从1979年建市以来,公园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至2001年止,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5%,人均公共绿地14.7平方米,共有公园135个。公园作为改善生态、美化居住环境、提供人们进行游揽、观赏、休息、保健和娱乐等活动的场所,是公益性的设施、科普教育的基地,同时又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必须加强。本协会要为公园的建设管理,做好公园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助手、纽带作用。
本协会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深圳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以及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处是本协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地址在莲花支路4号城管大厦611室。在条件成熟时将设立二级机构,即管理委员会、经营服务委员会、园林景观和环境委员会、园林经济管理委员会。
为了加强与国际行业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本协会将与国际上行业组织“国际公园与康乐设施管理协会”继续联系与合作,在杭州亚太地区年会、参加国际“花园城市”评比活动后,将加入这个世界性的协会,以及加强国际间行业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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